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卢龙法院高效执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

发布时间2024-05-11 15:10 来源:
卢龙法院执行局秉承司法为民的执行理念,执行法官仅用五天时间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到位执行款14万余元。

刘某因养鸡需要从于某处购买饲料,并出具借条。因刘某到期未还欠款,经于某多次催要仍未还款,于某将刘某及其丈夫袁某诉至卢龙法院。经卢龙法院审判,判决被告刘某、袁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于某饲料款144000元。判决生效后,刘某、袁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于某向卢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、袁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,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。为尽快掌握二位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现有情况,并为后续执行工作做好铺垫,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,全面查控二位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、不动产及车辆等财产信息。根据系统反馈结果,执行法官对二位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。因存款被冻结,二位被执行人态度明显缓和,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,耐心劝导下,二位被执行人了解到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,最终主动偿还了欠款。仅用五天,该案件执行完毕。
从立案到结案用时仅仅5天,该案的圆满执结既快速兑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,也彰显了卢龙法院的执行力度、速度与温度,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